近年来,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司法局聚焦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为契机,锚定“零重新犯罪”核心目标,通过创新方法、精准施策,以“四项措施”筑牢监管帮扶根基,以“三个基地”搭建教育转化平台,全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成功实现连续两年内全区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人重新犯罪的显著成效,为辖区平安建设注入坚实司法力量。
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内容,是顺利开展各项矫正教育措施的重要基础。吉林市船营区司法局始终将监督管理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任务,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监管体系,确保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线上依托社区矫正管理平台,采取手机定位、微信打卡等方式,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对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地等风险隐患及时预警处置;线下贯彻落实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定期走访、日常报告、集中点验等管理方式,深入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及矫正效果评估机制,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风险等级和管理级别实施有针对性的差异化、个性化管控,确保监督管理有重点、无死角。
教育帮扶是转变社区矫正对象的不良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再社会化的重要手段,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中心任务。吉林市船营区司法局始终坚持以教育帮扶为核心的工作理念,结合普遍情况制定了统一的社区矫正对象必学课程,在制定必学内容的基础上,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体差异和矫正阶段制定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教育方案。围绕法律法规、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行为举止等核心内容,开展集中教育、个别学习、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教育矫正活动,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树立身份意识、悔罪意识、守法意识和服刑意识,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同时,聚焦社区矫正对象实际困难,联动民政等部门,为生活存在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指导、生活救助、心理疏导等精准帮扶服务,有效帮助其解决生活难题、重塑生活信心,从根源上消除再犯罪风险。
考核奖惩是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科学规范的奖惩考核机制对于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吉林市船营区司法局坚持实事求是、奖善罚恶、规范透明的奖惩工作思路,严格落实各项奖惩考核制度。将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参加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内容纳入考核范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吉林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规定》的具体标准予以落实。对表现突出、积极改造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依规给予表扬、实施三级矫正处遇等奖励,激发其接受矫正的积极性;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坚决依法予以训诫、警告、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等处罚,以严肃的考核纪律维护刑罚执行权威,二年来共给予3人表扬、20人训诫、11人警告、3人因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有效驱动社区矫正对象自觉遵守监管规定,形成了“奖善罚恶”的鲜明导向。
社区矫正对象虽然是罪犯,但是其人权应当得到尊重和保障。吉林市船营区司法局始终将保障矫正对象合法权益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职责,依法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在就业、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一方面,向社区矫正对象普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以监督、引导、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社区矫正对象因就医、就学、参与诉讼、处理家庭或者工作重要事务等事由提出的外出申请依法依规予以审批。二年间共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因就医、就学和处理家庭工作重要事务提出的外出和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31人次,无1人在外出期间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既保障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权利,又帮助其消除了社会隔阂,为其解除矫正后顺利融入社会大家庭创造了积极条件。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是预防减少犯罪的关键因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帮扶,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的就业制度环境。”针对社区矫正对象普遍存在的因判处刑罚和缺少就业技能导致的就业难问题。吉林市船营区司法局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法、转变社区矫正工作理念,充分动员社会力量,联合船营区人民检察院和吉林市铭祥职业技术学校建立了吉林省第一家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根据市场需求和矫正对象兴趣特长,开设中西餐烹饪、电力系统维修等实用技能培训课程。通过“理论教学+实操训练”相结合的方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掌握一技之长,同时对接企业资源搭建就业对接平台,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信息、岗位推荐等服务,切实解决其“就业难”问题,以稳定就业改变部分社区矫正对象无所事事、好逸恶劳的恶习,阻断其再犯罪路径。截至2025年底共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班10余期,2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多人成功推荐就业,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创立,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创造了有利条件。
吉林市船营区司法局以推动“刑罚执行一体化”为契机,积极协调,联合区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6月18日在吉林监狱建立了吉林地区第一家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基地,组织了辖区内20名罪行较为严重、矫正效果较差、曾有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行为的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前往参观学习。通过参观狱内监管区域,让社区矫正对象切实感受“高墙”内外“服刑”的巨大差距;两名曾在吉林船营区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而被撤销缓刑的在押服刑人员进行了现身说法,用鲜活的例子和惨痛的教训,讲述了社区矫正期间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深深触动现场社区矫正对象的内心。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活动,让社区矫正对象直观感受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深刻认识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强化法治敬畏之心,强化社区矫正期间的“服刑意识”从思想深处筑牢“不敢犯、不能犯、不想犯”的坚固防线。
为有效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吉林市船营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4月18日在吉林市社会福利院创办了吉林地区首家社区矫正对象公益活动基地。通过日常开展植物种植、环境维护、特殊群体服务等内容的公益活动,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重塑自尊、增强社会归属感和责任感,从而逐步培养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社会公德意识,推动其从“被动接受矫正”向“主动回报社会”转变。现已组织1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活动,4名社区矫正对象受感召,主动为社会福利院中生活困难的老人捐款捐物一万余元。通过开展公益活动,让社会公众进一步看到在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下,社区矫正对象的巨大转变,显著增加了社区公众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接纳程度,也打通了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吉林市船营区司法局将持续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贯彻落实,聚焦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long8官方入口求,进一步优化监督管理体系、创新教育帮扶内容;同时,不断拓展“三个基地”的服务功能与覆盖范围,推动职业技能培训精准化、警示教育常态化、公益活动基地品牌化,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吉林市船营区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推进法治吉林、平安吉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王元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