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针对洛江区司法局能充分发挥奖惩机制作用一事制发检察建议并被采纳。
洛江区检察院在社区矫正检察中发现,洛阳区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工作开展不够到位,对服从监督管理、积极履行相关义务、悔罪表现良好的社区矫正对象未给予表扬,管理类别也没有进行相应调整。
对此,洛江区检察院建议区司法long8官方网站局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动态调整管理类别、完善奖惩机制,有效提高社区矫正long8官方网站对象接受教育矫正的积极性,让矫正更有深度。
据了解,洛江区司法局采纳建议,并与洛江区检察院联合出台了《洛江区社区矫正奖励工作规定(试行)》,细化给予社区矫正对象表扬的情形与程序,坚持教育与鼓励并行,惩处与奖励并进,最大化发挥考核奖惩机制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促进作用。
自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颁布以来,洛江区检察院积极履职,对社区矫正工作中不规范不细致的行为进行监督,取得良好成效。洛江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并会签《洛江区社区矫正对象违规惩处量化标准》,规范区社矫机构对违规社区矫正对象在量化标准基准点的基础上确定惩处措施。截止目前,区司法局依据该惩处量化标准决定训诫50人次、警告2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