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g8:弥渡县:社区矫正“刚柔并济”温情铺就回归路

  行业动态     |      2025-09-19 17:01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2020年7月1日实施),适用于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其目的是通过社会化、开放化的环境实现犯罪人员的再社会化,减少监禁刑的负面影响。

  大理州弥渡县通过多年探索与实践,逐步形成了一套“法治化与人性化并重、严管与厚爱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重启人生。2024年3月,弥渡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集体”,成为云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社区矫正不是简单地把人管住,而是要真正矫其心、正其行。”弥渡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王艳红如是说。她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已有七年,被大家亲切地称为“王姐”。在她看来,社区矫正既要守住法律底线,也要传递司法温度。

  李某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缓刑,入矫后情绪极端抵触,加之妻子常年卧病在床,家庭陷入绝境。面对这一“硬骨头”,弥渡县社区矫正委员会三次召开联席会议,最终决定将其与妻子分别送医救治。治疗期间,工作人员多次探望,甚至自掏腰包为其购买生活用品。最终,李某某夫妇病情好转,家庭重现生机。

  弥渡县积极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依托云南省“在矫通”小程序,实现日常报告、定位打卡、线上学习、心理测评、外出申请等线上办理,极大提升了监管效率与人性化水平。

  “每天在手机上打卡,很方便,也很人性化。”社区矫正对象洪某表示。智慧矫正不仅方便了矫正对象,也减轻了基层工作人员的压力,实现了“数据多跑路,人员少奔波”。

  社区矫正的本质是教育与挽救。弥渡县坚持“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针对不同对象制定差异化方案,尤其注重心理疏导、就业扶持与社会融入。

  熊某因失火罪被判处缓刑,面临巨额赔偿,一度情绪低落。司法所不仅协助其与公司协商免除追偿,还在他解矫创业时帮助协调场地。如今,熊某种植大棚蔬菜十余亩,家庭美满,他还多次参与志愿服务,成为全县矫正对象中的“正能量典型”。

  弥渡县是云南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县,通过引入社工组织、志愿者等多元主体,开展教育培训、公益活动、心理辅导等,形成“专门机关+社会力量龙8国际网站”协同发力的大矫正格局。

  “我们不怕做得多,只怕做得不够细、不够实。”王艳红说。她和同事们编写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手册》《调查评估工作规程》等材料,成为全县矫正工作的“工具书”,也被多个州市借鉴推广。

  “社区矫正不仅改变一个人,更修复一个家庭、守护一方平安。”弥渡县司法局局长马兵表示:“我们做的不仅是执法工作,更是群众工作、人心龙8国际网站工作。”(记者 杨锡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