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守护司法程序“最后一公里”广东检察机关这样做

  行业动态     |      2025-07-19 13:07

  刑罚执行监督是刑事诉讼监督的重要一环,是刑事检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稳定、保障人权、守护公正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广东省检察机关开展刑罚执行监督情况如何?在第六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期间,记者跟随人大代表前往广州、中山、肇庆等地,深入了解检察机关推动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可持续发展的经验做法和突出成效。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罪犯最关注、涉及罪犯切身利益,也是事关罪犯教育改造效果以及监管秩序稳定的刑罚变更执行制度,依法高质效办理“减假暂”案件直接关系刑罚特殊预防目的的实现。

  走访广东省女子监狱时,记者注意到这样一个案例:2024年3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驻省女监检察室(以下简称“检察室”)开展假释审查发现,因夫妻矛盾点燃自家客厅地毯后离家企图自杀而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的罪犯唐某灵认罪悔罪,无财产性判项,入监后改造表现良好,已执行刑期及考核成绩符合提请假释条件规定,其儿子正在小学读书。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制定的《关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要求,建立“减刑假释双报制”(对既符合减刑又符合假释的罪犯同步报请、同步审查),依法促进假释适用工作。为此,检察室通过审查相关书面材料,多途径核实该犯原判违法犯罪情况、刑罚执行情况及现实改造表现。经核实,唐某灵执行原判long8官方入口刑罚二分之一以上,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提请假释的法定条件,且在其被羁押期间,夫妻两人感情得到重新修复,其丈夫与儿子对唐某灵表示充分谅解;邻里关系和睦,邻居对该犯假释持积极态度;同时,社区表示该犯一案对其无不良影响,愿意接收该犯为社区矫正对象。

  依据上述证据材料,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综合评定唐某灵各项指标,认为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符合假释适用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可依法优先适用假释,遂于2024年5月23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同意对唐某灵依法提请假释的检察意见。2024年6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唐某灵裁定假释。

  唐某灵假释后,检察室进行电话回访,经过与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当事人唐某灵及其丈夫直接沟通,了解到唐某灵按期接受社区矫正监管教育,与周边居民相处融洽,现已融入正常生活。

  该案例正是广州市检察机关通过履职监督确保刑罚执行过程公平公正的生动写照。近年来,广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参加减刑、假释案件庭审,对有无社会危险性、有无再犯罪危险等存在较大认定分歧的难点问题开展检察听证42次,致力于提升司法公信、促进矛盾化解。据统计,2023年以来,广州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共办理“减假暂”案件12970件,办案质效稳居全省前列。

  核对在押人员羁押期限、排查监区安全隐患、同在押人员谈话……这是中山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张昱在看守所“打卡”上班的日常。作为中山市检察院派驻中山市看守所的检察官,张昱和同事们每月大部分时间奔波在高墙内,在守护法律公平正义的同时,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该驻所检察室近年来逐步探索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协作配合机制、专业法医技术支持检察监督机制,以线上+线下、常规+重点、科技赋能+传统手段“3个+”工作模式逐步规范监管执法,筑牢监管安全底线。“对外借助专业‘外脑’助力看守所检察监督”,中山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指出,他们多次邀请市消防、审计、医学、市场监督等部门专业人士参与看守所日常、巡回检察及跨市交叉巡回检察,有效破解检察监督专业难题。

  在监管监督方面,中山市检察院牵头联合多部门制定《关于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刑事检察部门与看守所、监管医院对重点被监管人员病情通报、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以检警月度联席会议沟通机制为抓手,对患病及存在酒精、药物戒断反应等在押人员重点予以关注并进行风险提示、对患有严重疾病等情形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在押人员由看守所及时向办案单位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并由办案单位开展羁押必要性快速审查,依法保障被监管人员权益。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山市检察院联合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首次建立监管场所代购商品抽检机制。2025年3月,在关于中山市看守所代购商品质量安全抽检共建机制座谈会上,双方就如何进一步规范中山市看守所代购商品管理,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强化商品知识产权保护和质量安全监管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建立联合抽检、信息共享、协同处置的常态化机制,强化对看守所代购商品监管力度。

  记者了解到,2022年以来,中山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实现重大案件覆盖率100%。

  “特别感谢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给予的帮助和指引,给我所从事的玉器买卖工作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在肇庆四会涉玉器行业社区矫正工作指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化名)讲述了自己回归社会的心路历程。

以法之名守护司法程序“最后一公里”广东检察机关这样做(图1)

  原来,王某是外地人,因违法犯罪被判社区矫正,两年前其看中四会玉器产业发展势头,计划来肇庆做玉器批发销售生意,于是申请异地变更到四会执行社区矫正。“当时,因为四会市并非王某的经常居住地,其也没有本地的从业经历,对其变更社区矫正执行地有一定的实践疑虑。”四会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苏倩指出,“我们站在王某角度考虑,有稳定的收入更有利于其进行教育改造,最终依据法律有关规定,从便于其更好融入社会的角度出发,批准了其变更申请。”

  后来,针对王某频繁往返肇庆佛山进行货物交易等实际需求,恰逢四会市出台《四会市关于玉器行业社区矫正相关工作指引(试行)》,四会市社区矫正管理局便依据《指引》规范了王某请假外出往返路线小时。“做出人性化的调整,简化了流程,既满足管理要求,也有利于产业发展。”苏long8官方入口倩如是总结道。

  王某的经历是肇庆市检察机关以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参与地方平安建设与社会治理的缩影。据介绍,四会是“中国玉器之乡”,玉器从业人员众多,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如何在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基础上保障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四会市检察院连同司法局、法院、公安局进行多次面对面沟通,推出《四会市关于涉玉器行业社区矫正相关工作指引(试行)》,为涉玉社矫对象监督管理提供蓝本。

  现在,王某每次去佛山拿货都会提前申请报备,定期进行思想汇报,还会参加积极公益活动。“通过社区矫正,学了不少法律知识,去掉以往的浮躁,感受到社会的包容和支持,有了重新做人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