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全面禁止!5月30日开始施行

  行业动态     |      2026-04-27 05:52

  记者4月23日获悉,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日前印发《四川省加强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教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年5月30日开始施行。《办法long8官方网站》明确,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进行教育管理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的范畴,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以夏(冬)令营、特训营、校外培训等任何形式或者名义开展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教育矫治(矫正)类活动。

  据介绍,我省制定《办法》立足本省实际,对不良行为界定、管理体系与职责分工、教育实施方式、保障与监督及法律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借鉴各地集中整治工作经验,专门配套制定鉴别指南,指导各地做好鉴别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办法》提出,充分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受教育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和身心发展规律,坚持“long8官方网站教育、感化、保护”的方针,以教育为主导,注重心理关怀坚持政府履职和行为引导,禁止任何形式的虐待、体罚、侮辱等侵害行为。坚持政府履职,压实各方责任,明确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监护人主责、学校支撑、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细化各相关主体在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教育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对具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办法》明确其教育工作主体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所在学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日常教育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发现未成年人心理或者行为异常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进行教育、引导和劝诫,必要时寻求学校或专业医疗机构进行心理辅导和干预,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学校对具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

  针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教育,《办法》指出,可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家庭教育指导、法治与品德教育、心理辅导与行为干预、社会服务、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和专门学校体验学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