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14岁学生遭校园霸凌致轻伤二级!确诊中度抑郁不敢返校

  行业动态     |      2026-04-09 19:31

  唐山14岁学生校园遭欺凌致轻伤二级 确诊抑郁不敢返校 多方处置引公众关注校园本是青少年学习成长的安全港湾,可河北唐山发生的一起校园欺凌事件,让一名14岁初三学生身心遭受严重伤害,学业被迫中断,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校园欺凌防治、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广泛热议。

  据受害者家属卢女士反映,2025年10月13日傍晚,唐山市路南区友谊中学东校区内,晚自习课间,她的孩子在前往厕所途中,于学校操场被同班两名14岁同学无故阻拦。随后孩子被对方控制身体、强行拖拽,过程中被推倒,面部重重撞击地面,当场出现意识模糊、口鼻出血的情况,所幸孩子佩戴了抗击打防护眼镜,才避免了眼球被刺伤的更严重后果,即便如此,眼部周围也因眼镜挤压受到损伤。事发后,孩子第一时间被送往唐山市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救治,经诊断,确诊为右侧鼻骨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前鼻棘骨折,面部及眼睑严重肿胀,日常呼吸、进食都受到极大影响。为了给孩子更好的治疗,卢女士一家又带着孩子辗转北京、天津多家医院就诊,身体伤痛之外,孩子还出现了明显的情绪障碍、适应障碍以及急性应激反应,后续经心理评估,确诊中度抑郁、重度焦虑,长期被幻听、噩梦困扰,睡眠严重紊乱,再也不敢踏入校园,原本平稳的校园生活彻底被打破。

唐山14岁学生遭校园霸凌致轻伤二级!确诊中度抑郁不敢返校(图1)

  经唐山市证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孩子的身体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已达到相关案件立案标准。由于两名涉事学生年龄处于14至16周岁之间,按照法律规定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需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并接受对应的教育矫治。然而事发至今,受害者家庭的遭遇和事件的处置情况,让家属倍感无奈。卢女士表示,霸凌事件发生在校园公共区域,有多名同班同学目睹全程,学校却未能提前预防,也未在事发时及时制止,导致伤害持续发生。更让家属难以接受的是,事发五个多月来,两名涉事学生一直正常在校上课,而自己的孩子只能居家休养,持续接受心理治疗,正值初三升学关键阶段,学业彻底中断,前期投入long8官方网站的学习成本也付诸东流。起初,多名同班同学主动提交证明材料,佐证欺凌事实,但后续部分同学因压力不敢再作证,相关材料也未得到有效回应。涉事学生家长前期始终否认欺凌行为,仅以“无意绊倒”敷衍了事,笔录过程中毫无道歉诚意,即便口头认错,也无任何实际悔改表现,甚至在卢女士前往学校沟通时,态度十分冷漠。直到伤情鉴定结果出炉,涉事方申请复议后结果仍维持原判,才勉强表示歉意,但其目的更多是担心孩子被送往矫治学校,对于民事赔偿事宜,始终态度含糊,未给出明确解决方案。

  截至目前,孩子的治疗费用已接近20万元,全部由卢女士一家自行垫付,心理治疗仍在持续进行。卢女士称,学校方面表示需等行政处罚书下达后才会进一步处理,对于家属提出的让涉事学生回家反省、班级内道歉的诉求,校方以“保护未成年人”为由拒绝。公安机关早已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教育部门,但事件处理进度一直较为迟缓,相关部门还一味劝说家属和解,甚至以涉事方提起行政诉讼为由,暂停了孩子的送教评估流程,这让家属十分不解,认为行政诉讼与教育部门的送教程序并无关联,不应以此为由拖延处理。期间,还有相关方试图将该事件定性为意外、同学间嬉闹纠纷,刻意弱化欺凌行为的伤害性质。如今,这名14岁少年依旧被心理阴影笼罩,曾经开朗的性格变得沉默寡言,出门都需要鼓足极大勇气,彻底失去了正常的校园生活。卢女士一家在漫长的等待中承受着身心煎熬,只想要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让涉事方承担应有的责任,让孩子得到应有的赔偿与交代。

唐山14岁学生遭校园霸凌致轻伤二级!确诊中度抑郁不敢返校(图2)

  校园欺凌从来都不是孩子间的小事,它对受害者造成的身心伤害往往难以逆转。校园作为育人场所,理应承担起管理防护责任,相关部门也应加快处置进度,依法依规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希望此事能得到妥善处理,让失职方被追责,让受害者感受到公平,更让每一座校园都能筑牢安全防线,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